中新網四川新聞5月26日電 (楊勇 劉凱)近日,綿陽三臺縣公安局景福派出所民警接到群眾舉報稱,其在景福鎮(zhèn)白沙灣村某山上砍樹時,發(fā)現一片土地里種植著疑似罌粟的植物。
接報后,景福派出所民警及該鎮(zhèn)政府相關工作人員迅速趕往該處,經仔細搜索,在山坳一人跡罕至處發(fā)現一片已經掛果的植物,經民警初步甄別,該植物為罌粟。民警立即找到該土地的主人馮某(60歲,三臺縣景福鎮(zhèn)人),經詢問,馮某稱去年在山西打工時聽信他人傳言“罌粟可以治病”,便偷偷種了一些,本以為種在山坳地會神不知鬼不覺,結果還沒來得及收割就被公安機關發(fā)現。
經現場清點,馮某共種植毒品原植物774株,民警已依法將其鏟除。另外,馮某的行為已經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三臺縣公安局已依法對馮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物品原植物,是我國法律明令禁止的行為。警方提醒:罌粟是制作毒品的原材料,無論出于什么目的,無論種植數多少都是違法行為。警方呼吁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到禁毒鏟毒的行動中來,如發(fā)現問題請及時撥打110向公安機關舉報。對于舉報者警方將嚴格保密,并根據鏟除毒品原植物數量和繳獲罌粟殼數量進行獎勵:罌粟鏟除量在5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下的,每案獎勵500-1000元;罌粟鏟除量在500株以上或大麻5000株以上的,每案獎勵1000-5000元。此外,舉報非法販賣罌粟殼,繳獲量不滿50千克的,每案獎勵1000-2000元;繳獲量在50千克以上的,每案獎勵2000-1000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