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6月8日電(吳平華)以修建養(yǎng)老基地為由、吸引老年人來養(yǎng)老、收取老年人養(yǎng)老預付金,近日,簡陽法院審理一起以預存養(yǎng)老金為名的養(yǎng)老詐騙案件,三名被告人因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到一年六個月不等。
四川世華博愛健康產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愛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注冊成立。2015年1月28日、6月2日,被告人周某與鐘某先后分別向簡陽市民政局申請對“簡陽市博愛養(yǎng)老院”進行核名,但未獲得批準成立。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期間,被告人陳某與周某以“博愛公司是簡陽市民政局批準的養(yǎng)老機構”、“博愛公司在簡陽骨科醫(yī)院開辦簡陽博愛醫(yī)養(yǎng)基地”為由,對外宣傳,吸引社會不特定對象到公司繳納養(yǎng)老預存金。經司法鑒定,2016年7月至2018年5月,博愛公司共向168名集資戶收取預存金5,210,000元,造成黃某等168名集資參與人經濟損失4,523,923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本案中,被告人陳某、周某、彭某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guī),向社會不特定對象168人非法吸收資金5,210,000元的行為,構成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且屬數額巨大、情節(jié)嚴重。
法院根據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判決被告人陳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判決被告人周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判決被告人彭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法官提醒廣大中老年群體,勿輕信他人,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信息,在涉及處分自身重大財產時,應及時與自己的兒女進行溝通,避免因擅自決定陷入詐騙者的“圈套”,導致自身財產遭受損失。廣大老年人群體也應了解當前多發(fā)的各類詐騙手段,加強對詐騙手段的識別,警惕養(yǎng)老詐騙的陷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