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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手房交易為啥取消“房齡超10年最低首付提高10%”規(guī)定?官方解讀來了
2021年07月14日 09:18 來源:四川新聞網(wǎng) 編輯:曹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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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新聞網(wǎng)成都7月13日訊(記者 李丹)13日,四川新聞網(wǎng)記者從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wǎng)獲悉,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開《關于調整再交易房公積金貸款相關事項的通知》,對再交易房住房價值的認定、樓齡超過10年首付款比例的規(guī)定進行了明確。

  其中,第二條“取消原‘所購再交易房樓齡超過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10%’的規(guī)定”受到廣泛關注。為什么要取消呢?不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業(yè)務部門對此專門進行了解讀。

  成都公積金中心再交易房公積金貸款此前規(guī)定“所購再交易房樓齡超過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10%”,“超過30年的,不予貸款”。如此規(guī)定的初衷是從防范風險的角度考慮的,住房越老舊,貶值的可能性就越大,處置起來難度也越大,收回資金覆蓋貸款本息的可能性越小。

  鑒于再交易房公積金貸款有評估公司進行評估,且成都市已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參考價格發(fā)布機制,并將逐步擴大成交參考價格的覆蓋范圍。因此,住房價值的認定已比較充分地考慮了住房的折舊因素,是比較合理的。

  所以,本次調整取消了原“所購再交易房樓齡超過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10%”的規(guī)定。調整后,同一繳存職工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再交易房,不論意向購買的住房樓齡是5年、15年還是25年,均執(zhí)行相同的首付款比例(需注意的是,樓齡超過30年的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這個規(guī)定仍然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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