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發(fā)布關于命名成都市等13個城市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城市的通報。其中,成都達到國家公交都市創(chuàng)建預期目標,通過驗收。
通報指出,按照《交通運輸部關于做好“十三五”期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工程驗收有關工作的通知》(交運函〔2021〕501號)等部署安排,交通運輸部受理了洛陽、常德、南寧、成都等16個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工程驗收申請。經技術組評估、專家組實地驗收、社會公示、專項整改等程序和整改綜合評議,成都、南寧、鞍山、昆山、湖州、金華、洛陽、南陽、駐馬店、襄陽、常德、自貢、瀘州13個城市達到國家公交都市創(chuàng)建預期目標,通過驗收。交通運輸部決定命名這13個城市為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城市。
據了解,自開展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城市創(chuàng)建以來,成都修訂公共交通條例,為公交高質量發(fā)展提供法規(guī)依據。相繼開行了趕集公交、果蔬公交、助學公交、山區(qū)公交等貼近民生的特色公交線路,惠及天府新區(qū)沿線十余個鄉(xiāng)鎮(zhèn),切實解決了群眾的日常出行難題。成都通過加強政策保障、完善公交線網、推進交通設施無障礙(適老化)改造等舉措,加快營造全齡友好型公交場景。此外,成都明確提出要構建布局合理、適度超前的現代化高品質基礎設施體系,推動慢行交通成帶成網,高標準打造天府綠道,加快完善“慢行交通體系”。(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田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