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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層次人才購房 可不受戶籍社保繳納時間限制
2022年11月12日 08:55 來源:成都商報 編輯:曹惠君

  11月9日,成都市住建局成都人才安居服務網公布《成都市高層次人才購買商品住房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據了解,《細則》的出臺是為在成都市住房限購期間更好地服務城市發(fā)展戰(zhàn)略,切實解決成都市高層次人才購買商品住房的問題。

  如何支持?

  根據《細則》,在購房資格支持方面,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和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經所在區(qū)(市)縣政府(管委會)或產業(yè)功能區(qū)管委會認定后,其購房可不受戶籍、社保繳納時間的限制,具備相應住房限購區(qū)域購房資格。

  龍頭企業(yè)等重點企業(yè)副總級及以上高級管理人才,經市級產業(yè)主管部門認定后,其購房可不受戶籍、社保繳納時間和住房限購區(qū)域的限制。

  在購房順位支持方面,以下3個類別高層次人才可不受戶籍、社保繳納時間和住房限購區(qū)域的限制購房,購買商品住房時視為無房居民家庭參與商品住房申購。其戶籍所在地及穩(wěn)定就業(yè)區(qū)域按擬購項目所在地進行認定,在蓉穩(wěn)定就業(yè)且連續(xù)繳納社保時間根據其參加工作后社保繳納時間確定(社保起算時間不得超過成都市社保最早繳納時間即1992年7月)。

  第一類,天府英才卡A卡與蓉城人才綠卡(市級卡)聯(lián)名卡的持卡人。

  第二類,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資格認定辦法》條件的C類人才。

  第三類,成都市產業(yè)建圈強鏈人才計劃入選者。

  在預留住房支持方面,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資格認定辦法》條件的A、B類人才,可不受戶籍、社保繳納時間和住房限購區(qū)域的限制購房,購買商品住房時可提前預留意向購買項目房源。如人才意向購買商品住房項目還未開盤銷售,由市住建局在項目取得預售(現售)備案后,直接提前預留人才意向購買住房。如人才意向購買商品住房項目正在對外公開登記報名或已完成公開銷售進入房源順銷環(huán)節(jié),則由市住建局根據人才意向會同項目開發(fā)企業(yè),在項目剩余房源中直接購房。

  具體流程?

  《細則》的支持對象包括: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資格認定辦法》條件的A、B、C類人才;天府英才卡A卡與蓉城人才綠卡(市級卡)聯(lián)名卡的持卡人;成都市產業(yè)建圈強鏈人才計劃入選者;龍頭企業(yè)等重點企業(yè)副總級及以上高級管理人才;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和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經市級相關部門認定,符合其他人才支持政策的高層次人才。

  根據《細則》,上述高層次人才通過購房支持途徑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自有住房套數須符合成都市住房限購政策相關規(guī)定。

  在購房支持辦理流程方面,各類高層次人才申請購房支持前,須根據對應人才認定政策,由相關部門按程序進行人才資格審核認定。經認定后,高層次人才購買商品住房按照以下流程實施。

  第一,符合“購房資格支持”條件的高層次人才經區(qū)(市)縣政府(管委會)或市級相關部門認定后,即可按照我市商品住房購房程序,根據個人意愿自行在對應準購區(qū)域申購商品住房。

  第二,符合“購房順位支持”條件的高層次人才經區(qū)(市)縣政府(管委會)或市級相關部門認定后,即可按照我市商品住房購房程序,根據個人意愿自行申購商品住房。其在商品住房項目公示的《登記購房人名冊(復核名單)》中備注為“人才購房”。

  第三,符合“預留房源支持”條件的高層次人才,購房需求由市委組織部、市住建局對接保障。如意向購買商品住房項目還未開盤銷售,其擬購房源標注為“預留高層次人才住房”并與其他房源同步公開,預留房源不納入公證搖號,剩余房源按照商品住房銷售規(guī)程對外進行銷售。項目完成對外銷售后,人才通過自銷房源通道進行登記購房。

  《細則》對高層次人才購房的后期管理也明確了具體要求。高層次人才通過購房支持途徑所購住房,商品住房自合同備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載入不動產登記簿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轉讓。高層次人才僅能通過購房支持途徑在成都市范圍內購買1套住房,其家庭成員范圍界定按照成都市住房限購政策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此外,各區(qū)(市)縣可結合屬地實際,給予人才購房補貼,補貼資金由區(qū)(市)縣承擔。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王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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