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規(guī)定攜帶相關(guān)物品
能帶入考場的物品: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和2B鉛筆、0.5毫米的黑色墨跡簽字筆(鋼筆)、直尺、圓規(guī)、三角板、無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
嚴禁攜帶的物品:任何通訊工具,含手機、智能手表、手環(huán)、智能眼鏡、耳機等。
2.按要求進行安檢
適當(dāng)提前到達考點,不穿戴含金屬的衣物和飾品。檢查過程中如安檢設(shè)備報警,應(yīng)聽從安檢人員提醒,自查并拿出報警物品,放置在手機集中存放點,再次排隊通過智能安檢門。
3.證件遺失可尋求幫助
不小心丟失或遺忘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的考生,應(yīng)先及時趕到考點,向考點考務(wù)工作人員或?qū)W校領(lǐng)隊教師尋求幫助,切勿因?qū)ふ易C件耽誤時間。記者 江蕓涵
(來源:川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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