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舉行的四川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省法院院長王樹江向省人大常委會提出的任免案,
免去
胡釘?shù)乃拇ㄊ「呒壢嗣穹ㄔ簩徟袉T職務(wù);
敬建華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蔣娜娜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任命
程慧玲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審判員;
李小虎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二庭副庭長、審判員;
曹余曦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梁楷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何美琪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李維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夏艷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許筱然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史潔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李力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蒲秀莉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武天義為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執(zhí)行二庭副庭長;
唐舒琦為成都鐵路運輸?shù)谝环ㄔ壕C合審判一庭副庭長、審判員。
川觀新聞記者 劉佳
(來源:川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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