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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規(guī)范線上學科類校外培訓 擬每人每課時收費20元
2021年12月13日 09:14 來源:四川在線 編輯:曹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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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0日起,省發(fā)改委、省教育廳聯(lián)合制定的《關于我省義務教育階段線上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開始公開征求意見,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基準收費標準: 20元/課時·人次

  收費范圍:本標準適用范圍為注冊地或ICP備案(許可)在四川省,經四川省教育廳審批獲得辦學許可的義務教育階段線上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校外培訓范圍包括語文、數(shù)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科。對涉及以上學科國家課程標準規(guī)定的學習內容進行的校外培訓,均列入學科類進行管理。

  收費標準:義務教育階段線上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屬于非營利性機構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基準收費標準為20元/課時·人次,培訓機構在基準收費標準上可根據(jù)實際情況上下浮動,上浮不得超過10%,下浮可不限。線上標準課程時長為30分鐘,實際時長不一樣的,按比例折算。

  不得在培訓費外

  另行收取資料費、材料費等

  按照《標準》要求,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培訓要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嚴格履行合同義務,規(guī)范自身收費行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變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訓收費標準,不得在培訓費外另行收取資料費、材料費等其他費用。

  校外培訓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xié)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校外培訓機構提供培訓服務收取培訓費應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家長開具正式發(fā)票。校外培訓機構開具發(fā)票時,發(fā)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不得以舉辦者或其他名義開具收付款憑證,不得以收款收據(jù)等“白條”替代收付款憑證。

  培訓機構要嚴格執(zhí)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通過網(wǎng)站、收費場所、線上應用程序、公開媒體等途徑,將學科類校外培訓內容、培訓時長、收費標準、教師資質等信息提前向社會公開;將招生簡章、收費標準、教師資質等資料,連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潤以及關聯(lián)交易、政策執(zhí)行等情況,于每年6月底前分別報送教育廳、省發(fā)展改革委。

  (四川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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